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补签劳动合同含盖了原过期合同部分可否得到双倍赔偿

补签劳动合同含盖了原过期合同部分可否得到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于2011年4月30日到期,此后公司一直没提合同,我多次询问都无答复,2011年11月11日公司拿了一份劳动合同本次合同的期限是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我补签了,签字日期是2011年11月11日。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6月1日至11月10日的双倍工资差额,及其计算基数,是否要剔除加班加点工资?补签劳动合同含盖了原过期劳动合同部分还有双倍工资吗?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7084……(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1-12-08 21: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