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有关未下房本前订立的二手房买卖协议违约方定金赔付问题
有关未下房本前订立的二手房买卖协议违约方定金赔付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5月我在中介看中一套房子,当时此房已经建好并早从开发商处卖给了窦先生,但还没交房入住更没有产权证。我通过中介与窦先生签署了三方协议总房款定为89万,并交付窦先生10万元定金(由于定金少所以只是定下价格我没有入住过)。签署协议时我手写上约定“若我违约窦先生定金不退给我,若窦先生违约他赔偿我双倍定金。”我还手写上“窦先生已确认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权利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我。”同时中介提供的这个统一格式的协议有一条违约金规定“违约方赔付受害方总房款即89万的百分之十。”当时中介口头告诉我若他违约需要还我共20万定金并且还有8万9的违约金,我放心签约。10月份窦突然给我打电话跟我说若我想入住就给他70万现金,我根本没有这么多钱也不急入住故推辞了。后来滨海新区合并房价飞涨,11月27日他打来电话说他肯定要违约了,又说“此房是他用他公司的钱买的,当时买房时他与他公司有协议以后若有纠纷由他公司赔偿而不是他个人。现在公司急用钱并马上要倒闭,要把这房子抵押出去,公司只能还给我10万定金再赔偿我6万。并说让我马上接受这赔偿否则公司解散钱更要不回来”。我说“这是你和你公司之间的问题,我和你签合同我要钱就找你。”他说反正你先把10万定金拿回去,赔多少再说,然后11月30日他向我卡号中汇入10万。12月2日他打来电话说“只能再赔6万,并胸有成竹的笑说若现在打官司我肯定输了,我问是否因我收了10万他才这么说,他说不能告诉我。并说让我赶紧决定接受这6万,因他公司还有2个债主,他公司还有一个老桑塔纳一个老夏利是要抵债给别人的。他说让我尽快决定,因他公司马上就要开会决定给各个债主的赔付方式,我要现在不给答复不接受一旦决定再无法更改,到后来若公司解散要不回钱只能是三角债他没钱赔我。
现在我想咨询您的问题是:1、双倍定金赔偿和违约金总房款的百分之十是否同时生效还是只能生效其中之一?即他是应赔偿我20万还是20万+8万9千?2、中介有无责任?如何追究?3、我收他退回的10万是否中了他什么圈套?4、他还给我10万定金是否算承认了先期违约?我现在是否就能告他?赔付是否应加上房价飞涨他耽误我买房子实际的一些损失?5、我在后来和他通电话中录音了,内容是否能成为证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uili……(天津-塘沽区)
提问时间:2009-12-03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