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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工伤人员的一些问题

关于退休工伤人员的一些问题 我父亲是福建省三明市永安煤业上京分公司的退休职工,30多年前挖煤大会战中,因煤矿塌方,致腰椎粉碎性骨折,现在双下肢瘫痪,术后定为一级残疾,一级工伤。20多年前办理病退,在福州安置居住,现因为并发症在福建省福州市三甲医院治疗。
1、请问住院费用能全报销吗?
2、请问住院期间我父亲的伙食费可以报销吗?找哪里报销,怎么计算报销金额呢?
3、我妈妈年纪也58岁,不能继续护理,住院期间请护工的费用能报销吗?
4、父亲双下肢瘫痪不能自理,母亲以前也是一个单位的,领的是护理工资,也于10多年前退休在家,现在58岁,也不能很好的护理父亲了,请问以后父亲在家的护理费用该如何结算呢?是增加母亲护理工资来请个保姆,还是我们请个保姆,护理工资再由单位结算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h919……(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1-12-07 16: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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