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协商解决,不行可以起诉,但你发票已经丢失,证据不足,有一定风险。
追问:工资归工资,二者怎么能混淆呢?我认为它无任何理由扣发工资,也无权以欠款为由不办理离职证明。
回答:你欠单位的欠款是怎么回事?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欠单位的,单位有权利与你的工资进行抵销的。
追问:去旅游借的款,因为部分车票等收据遗失,没有报销成。其他有关的原应在公司报销的也不予以报销。劳动法不是规定了“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即使扣除的话,也得经过我的同意,甚至有限度的扣除吧。
回答:关键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借的款用于旅游,票据也丢失了,单位当然会那你的工资抵销了,单位不是无故扣除你的工资的。你尽量与单位协商吧。
追问:不过我还是有部分票据的,不过过期了,是去年的火车票,还有一些旅游景点的门票,当时之所以没有报,部分票据已经丢失,单位让我找一些其他票据,但是太难了,另外还有证人,总不能个人请客吧,那也不能全部扣除吧,起码生活费也得留,否则我就以恶制恶,把企业不干净的事抖搂出来,但是我实在不愿意这么做,我以后很难在其他企业干了,再说了我一个半月工资也远远不够还款的。
回答:那你就尽量与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