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能否得到补偿?
我能否得到补偿? 本人于2007年在某制造公司工作是正式工,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底生孩子。2010年7月回单位上班。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腰椎间盘突出等症,向单位申请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觉得身体还是不舒服,便给课长打电话申请些事假。他说只能给三天假,再多我就说了不算了。接到单位电话说给我算旷工还要给我处分。至今有半年多了,没有接到单位的电话。也没接到任何通知。因旷工给处分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Jc4002(天津)
提问时间:2011-12-07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