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交完111490元首付款却发现无法签商品房合同河南省新乡市立拓上海城出售房屋时隐瞒已抵押银行真实情况
交完111490元首付款却发现无法签商品房合同河南省新乡市立拓上海城出售房屋时隐瞒已抵押银行真实情况 2016年5月28日在上海城2号楼1单元11702户购房并交定金壹万元整,房产商通知6月1日交首付,本人与6月1日交完了111490元首付款,及相关(有线费200元,维修基金费5124元,以及抵押费200元)等,却被开发商告知无法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商理由为互联网断了,后经本人6月3日在房管局官网查询房子已经被抵押给银行了。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子抵押银行真实情况,不告知消费者,此行为属于诈骗行为。
本人于2016年6月6日上午十时,去立拓上海城沟通房子为什么已抵押银行一事,不在交定金以及首付款之前告知购房者,还谎称互联网断了,签不成合同。房地产负责人回应:“我们就不告知购房者房产抵押银行一事,”此言论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权益。对此回应我非常愤怒,并一再要求房地产退回之前本人缴纳所有房款费用,但房产负责人语言粗鲁辱骂我,最后房地产负责人说:“不管能不能解压银行贷款,只要你不要了我一定退你全款,但现在领导不在我需要申请还要走流程,要三四天的时间,我先退你101490元你先拿着,等领导回来再把剩余的退给你,我说:“好,就走了,但是下午房地产负责人打电话通知我过去,我赶忙过去,房地产负责人说:“现在我们已经解压出银行贷款,你签合同吧。”我说:“请把剩余房子尾款还给我,你们欺骗在先,诚信丧失,我不要你们的房子”。房地产负责人看我不签并以现在工作很忙为由把我哄走。2016年6月7日下午我又来到立拓上海城与房产负责人沟通退还房屋尾款事宜,房产负责人以此事需要时间和领导沟通上报为由拒绝退还尾款,我询问需要多长时间我可以拿到退还的尾款,房产负责人说:“大概7天通知你,但不保证你能否拿到尾款。”并言语粗鲁轰走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wen……(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6-06-09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