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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以夫妻名义同居

以夫妻名义同居 现法院判同居男女为事实婚姻,老头的工资加上老干部局照顾老头病人的600元是4390元,判给老太太2000元。一审是老太太起诉法院确认事实婚姻并要生活费2000元。二审是老头上诉要求搏回一审判决解除同居关系。二审说维持原判。然后说去法院护口所在地办离婚。我想问离婚是老头本人到挺吗,代理人到挺可否代离婚。老头瘫痪在床86岁不能行走。2,法院判给老太太每月两千元离婚后还要给吗,能给离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sX3584(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12-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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