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可以报警或者诉讼解决。
需要证明有配偶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事实存在。 我的补充: 2011-12-02 14:11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需要告诉者本人举证,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帮忙取证,也没有取证的义务。
分娩时作为家属身份签名,对于证明已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来说,非常勉强,不是有利证据。
有孩子不能代表就是重婚罪,还需要其他证据佐证,比如邻居、同事、朋友的证言、录音录像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