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谁为我主持公道.?
谁为我主持公道.? 本人于2004年9月10号用住房在银行贷款10万元现金借给朋友董某承包工程急用,因乡镇银行贷款要本地户籍的人,所以董某就找了在他工地上的施工组长作为贷款担保人,贷款出来的10万元现金当时就交给了董某,他还给我签了一张借款协议,没隔多久担保的组长就找到我,要给他开个证明,证明这个钱跟他没关系.于是我去找董某,让他跟组长开证明.董某当时很忙.就叫他妻子曾某在2004年的11月2号签了一份说明,说明这笔贷款是董某他们用了的,2005年3月朋友不幸暴病猝死,2005年6月27号朋友的妻子曾某开了一个委托证明给我,让我到朋友的单位去收此款.但单位说等他们的工程完工结帐后再说.事后2005年12月16号曾与我签定了还款协议,用其住房抵偿借款.但没过多久曾就不承认我借钱的事情.她说我的借款协议无效,没有借条,无奈本人只有向法院起诉,2006年3月31号,法院判决曾某在一月内必须偿还欠款.但曾也未履行.于同年7月5号,法院执行庭接受了本人申请执行.并把他的住房门面进行了财产保全,我并交了各种执行费用,可直今几年时间一点结果也没有..在07年8月28号.曾某向人民检查院申诉说我的借款协议上董某的签字是假的,要求笔记鉴定.检察院立案审查后,我同意贵院深入调查了解.因为当时贷款借钱给他们有很多证人一直在场.一段时间后,检察院通知我过去说鉴定结果出来是假的,我当时对鉴定结果不服,检察院的送检材料有些什么,我根本不清楚.送检机构是否是正规合法的,我认为司法程序有问题,我怀疑鉴定的准确度.我要求检查院重新取证做笔记鉴定,在08年5月27号检察院作出了终止审查决定书,曾某有住房4套门面5个,法院每次传她,她都以装疯来逃避责任不到场.本人本就生活十分艰难,当初一片好心贷款借给她,如今处此绝境,就更哭诉无门和走投无路了。总希望法院会执法如山,司法公正.但中国的包青天在那里.?谁为我主持公道.?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求证(四川)
提问时间:2009-11-30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