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天理何在?明明知道对方在胡说,在乱来,就没有能为我主持公道的地方吗?
天理何在?明明知道对方在胡说,在乱来,就没有能为我主持公道的地方吗? 你好,想向您咨询一些问题。
我们属于城中村改造,我妹妹2000结婚。由于妹妹没有生活来源,妹夫是司机,平时挣得钱也不给她和孩子用。2005年由娘家借了十六万盖起了三层小楼,却没有欠条,从此妹妹和孩子有了生活依靠。06年开始,妹夫有了新欢,并在外同居,第三者是山西人,现在人在山西,俩人还有联系,我妹夫隔一段时间就去一趟。本来想离婚,但由于我们城中村改造,不知道具体的分配方案。可是这两年村里和大队部每年都给每个人发一些钱,前两次都是妹妹拿她和孩子的,男的把自己的钱要走,但这次男的把孩子的钱也拿走了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妹妹向法院提出上诉。
我们请了律师,第一次律师找妹夫谈时,他承认了这笔钱,这个我们有录音,并且说两个人已经四五年不在一起了。律师让我父母去对了账,但对方拒绝在清单上签字,我父亲说钱是借我舅舅的,有利息。法院第一次调解时他也承认了。3月5日开庭时他说不离婚,并且说自己出了八万,我们家出了八万,更不用说利息了。今天村里又每人分两万二,妹夫只给我妹妹留了一万八千五,并把我妹妹打伤。孩子的抚养权我妹肯定不会给他。
我想问的是,3月5日开的庭,什么时候能出结果。能把债务弄清楚吗?如果说孩子没有分财产的权利,那么孩子还要承担债务吗?以后村里要是还分钱,如果他还要拿走,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孩子分的钱专款专用,那么问他要的抚养费会受影响吗?
另外借我家的十六万,我可不可以要到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aoir……(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03-11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