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咨询
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咨询 我方与山东的一家企业因为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我方于2009年1月向当地法院(甘肃兰州)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审理,对方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甘肃两级法院已裁定驳回,实体审理一审判决已经送达对方,对方于2009年9月底又依同一法律事实(同一合同),在其当地法院(山东)提起了诉讼,称我方违约。我方已在答辩期内提出了管辖异议。
请教法律专家,对方能否再依同一法律事实(同一合同)提起诉讼,外地法院能否受理?如果外地法院以不同的诉讼请求为由,执意受理,我方怎么应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xi……(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09-11-30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