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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我维权!

谁来为我维权! 我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黄伟. 今年的6月份在双鸭山市集贤县正大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台日本进口丰田普拉多越野车(丰田普拉多2700) 花了49万9千元(豪华自动版)+3万好处钱,可是开了不到2个多月去汽车装潢店,工作人员告诉我车是44万9千元(标准自动版)改装成49万9千元(豪华自动版)的车,其中发现的有(天窗后开,真皮座椅后包,倒车影像后装),可是倒霉的是发票开的是44万9千元,原因是当初购车时(正大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说是为了避税,所以发票上少开些,我也是个人为了方便买的车,也无处报销所以就答应了,就怕给我开的是低配置价位的发票,卖给我的也是低配置的车我让他们给我开了实际交款金额收据,车辆购置合同也没明确是什么车只写普拉多和我的姓名住址与联系电话,在就是44万9千元的金额。这件事已经上了都市夜航,也去了相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工商稽查大队)最后经两个多月的和解,正大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为1万元,我很气愤,行政部门说没有执法权,被欺诈没有关部门管,诉苦都没个地,无语。只能提起诉讼来为自己维权。我现在的证据是实际交款金额收据,商家承认低配置改高配置汽车的相关录像,请问尊敬的律师我的官司依照法律法官会如何判,我的官司应该怎样打,我想听听您的意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双市小伟(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1-12-0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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