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维权应不应该???
交通维权应不应该??? 早上6:30我开电动车去上班,途中我走了一条反向的行人道,当走出路口时发现迎面一俩轿车,由于惯性当场碰撞,轿车的路线是由北往东,我的路线由北往南,我当时直接撞倒在地,交警来了之后一开始说让轿车承担主要责任,然后车主说她早就看见我了,之前已经按过几次喇叭,说我逆向行驶应该负主要责任,最后交警要我承担责任。我当时由于受伤的原因,不清楚的状态下签字。当我了解了以后,就找不到当时的交警,我再拨电话时,接线员说有意见的话,让我打官司。请问我应该负这个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llyD……(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12-05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