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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这个月2号星期5 本人预订一处房屋 当时谈好 放宽到下个星期5也就是本月的9号才正式开始算住房日期 当时交了2000元人民币作为押金 房主也开了张收据 收据上大概是这样写的 某处房屋(房子的具体位置)收取2000元押金 房主签名 在当时答应房主 星期6也就是3号交钱签合约 但是由于私人事情 本人未能及时交钱 但是第一时间 本人和房主联系过 说 推迟到星期天或者星期一 也就是5号交钱 今天是5号了 本人昨晚(4号)联系房主 并表示今天签约交钱 可房主现在 不肯签约 理由是 本人说话不算数 推迟了2天交钱 请问 这个问题 我下面应该如何处理 因为今天要见面 谈押金等一些问题 而从房主口中 了解 可能在我交完押金后第二天 房主就把房子出租给了别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w9280……(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12-0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