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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是乙方,在由一家中介公司带领看了一套房后,准备租赁该房屋。该家中介要求我付1000元的诚意金。付款后,有另一家中介介入,后因种种原因在第二家中介成交。在第一家签订诚意金是我本人签订的。第二家成交时,是由公司授权给另一个人成交的。请问第一家中介收取这个诚意金是否违规?在这件事情中,我和公司是否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我与公司并无签订劳动合同,还不属于该家公司的员工。在签订诚意金时,我无公司的授权书,也并未出示我的有效证件,只是签了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Qp6050()
提问时间:2011-11-24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