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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家庭共同财产应该如何界定和分配???

家庭共同财产应该如何界定和分配??? 各位律师你们好,有个棘手的问题想请教你们一下:我想知道这个家庭共同财产的界定和如何分配,我爷爷去世6年,我今年23岁,父母未离婚前我们一家五口一起生活,现住房是以前国税分房购买的,房子本来是我爷爷单位分配的一间两室的住房,之前一直我父亲居住,后来决定将两室的房子和另一套一直是我爷爷奶奶居住的房子一起换到楼下三室的房子,入住时是1991年左右,当时我父母结婚的婚房就是这里,我93年出生就一直生活在这里,后来01年的时候房改,可以买下之后我们凑钱一起买的这套房子,但是没有什么资金证明,父亲说当时他也有出资,我姑姑也出了800块钱,但是我奶奶说当时我爷爷把这800块钱还给我姑了,但是我奶奶并不认同我爸当时出钱了。现在什么出资的证据也没有。我父母大概05年离婚,我爷爷10年去世,我姑姑后来搬进我们居住的房子居住5年,说是照顾我奶奶,我爸在我爷爷去世前一年因为生病无法正常工作,一直个体户自己开店,一直住在店里,后来再婚。我爷爷去世的时候遗产当时并未分割,至今还未销户,我父亲为了办再婚后夫妻投靠,想将继母户口迁入北京所以需要死亡证明办理销户。但是我姑一直扣着这个死亡证明不给,并要求做财产分割。但是我爷爷死后的遗产一直未分配,我们也从未提起过这件事,但是前段时间听我奶奶说我爷爷遗产一共十万,我爷爷住院加丧葬费等当时是由我姑姑垫付,后来我奶奶给了她7万块钱,剩下三万我奶奶自己做了白内障手术,但是我爷爷死前私下对我们说过给我和我姑姑的孩子每人3万块钱,我们也都没有提过。但是他们处理钱的事并未告知我父亲,是否属于违法?现在我姑姑想争夺这套房子的继承权,我想问这套房子算是我爸爸和我亲生母亲还有爷爷奶奶的家庭共同财产吗?应该按什么比例分配?我父亲的想法是想把这套房子留给我,最好是可以让我居住,我姑姑继承的那部分,由我贷款还给他。我想知道这算是家庭共同财产吗?是否在分配我爷爷和我奶奶百年之后的房产时,事先刨除家庭共同成员财产后分配?现在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分配?现在户口本上我父亲和我都在这个户口本上,如果我父亲迁出,之后还算是家庭共同财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bycj……(北京-密云县)
提问时间:2016-06-0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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