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赔偿款问题
征地补偿是为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基本生活、医疗和养老,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社会福利,被征收后农民就失去了生活的依靠,所以应予被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因此,西边小队要求分配你们的补偿费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对你们权利的侵犯。
关于被偿的标准为: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主要看你们地是村集体所有还是组或队集体所有,是村集体所有可以,但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补给谁种给谁,同样你们也可分位于哪边的土地补偿和亨有相关及其他们种的地权利,若你小队或组集体所有,只能能归该队或组,他人无权受偿。你要确权清楚,如果不公可向上反映或诉讼。
土地使用权归谁,赔偿款就归谁,其他人不能侵占。
可以通过法院解决的
土地使用权归谁,赔偿款就归谁,其他人不能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