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父母出资付首付,月供由个人承担的房产归属权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在父母没有特别声明该房产为赠予给你们双方的情况,应属个人财产。
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你的陈述应当依法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