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民事诉讼起诉后 法院不予受理 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 向上级法院反映也无答复,请问该我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起诉后 法院不予受理 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 向上级法院反映也无答复,请问该我该怎么办 我叫xxx,女,汉族,文盲,1948年12月8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文山市新街乡草果山村委会七丘田村村民。
2011年11月3日15时左右,我和我妹妹xx放牛回家(我们在后面,牛在前面走着)至七丘田村xxx家下面十字路口时,刚好碰到xxx拉着她家的一头母牛从右边过来。她家的牛就用牛角来挑我家的牛,她就把牛放了。我们叫她拉好。她不听,她家的那头牛就将我家的牛追了大概100米,就把我家的牛用牛角挑了滚在路坎下面,该牛价值人民币6000元,现在已经全部失去使用价值。事情发生后,xxx拉着她家的牛就离开现场了。我到她家找她家协商解决此事,遭到她的丈夫xxx的拒绝,我只好打电话给草果山村委会的,要求他们帮助解决,村支书xxx和文书xxx到现场看了后就通知她家到现场解决。她家到现场后,确认我家的牛是她家的牛挑了摔下去的。xxx叫我们一起找药医,如果医不好了,又在解决(四天的时间)。解决时古朝仙的三子xx当即表态,事情已经发生了,如果他妈不把牛绳子放掉的话,也就不会发生这些事情了。我们一起去找药医,如果医不好的话她家愿意帮补我家的损失。村委会的走后,她家一直未过问此事。到2011年11月7日早上,我们将此情况报告给村委会,村支书xx和文书xx金于2011年11月7到本村解决此事。xxx家一直未出面,村支书xx和文书xx告知我到文山市新街乡司法所解决,我于当日用30元钱请了一辆摩托车载我到司法所反映此事。司法所所长及记录员xxx于2011年11月9日到事发现场看了后又到我家看了一下受伤的牛。并通知我们两家于2011年11月10日到司法所解决,到司法所后xxx叫我先把事情发生的经过讲了一遍,并做了笔录。又叫xxx陈述事情发生的经过,xxx称该牛是我和我妹妹xxx推下去的,司法所解决时还有xxx和文书xxx也在场。因为没有办法解决, xxx告知我们到文山市平坝人民法庭起诉。2011年11月12日我和我妹妹xxx到平坝法庭反映此事。接待我们的法官xxx对我们说,你的妹子不能作为证人,文件不允许,也未对我们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如果能找到另外的证人就会成功了。并且叫我们不要往上面反映了。往上面解决要交钱,越发花多了。后来他说有事就把门关了走了。2011年11月19日,我和我儿子xxx又去平坝人民法庭起诉反映此事。xx对我们说,叫我们到文山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482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12-03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