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单位有罚款权吗?
单位有罚款权吗? 我的单位是在非洲,我是单位的电工,11月13日,施工队长安排我到离营地5公里外的收费站工作, 在10点左右总工程司到收费站说营地发电机停了,我就跟他的车回到营地处理。中午11点左右,在饭堂打饭时队长问我:“今天你没去收费站工作?”我就随口回答:“你疯了”他说:“问一句不行吗?”我说:“你问总工程师,不是他说发电机停我还不回来呢。”他说:“问一下都不行,我操你妈滴”我说:“你说话注意点,不要骂妈”他说:“问一声不行,你想怎么样?”我就发了一堆牢骚,还说了一句“你疯了”,他说:“你再敢说一声“疯了”并且做出要冲到我前面教训我的姿势,我只想发发牢骚,虽然他骂了我妈,我非常恼火,但这时我也意识到我说“疯了”这个词可能激怒了他,所以没有再使用“疯了”这个词,只是硬回了一句:“说又怎样?”他听后嘟囔了一句:“说又怎样是吗?”就突然冲到我面前,朝我的下阴部狠踢一脚,我下意识的让开后,踢中我的左大腿,他继续出直拳想击打我头部,我没有还手,只是抓住他的手腕防护不让他打,这时工友赶忙过来抱住他,不让他继续施暴,他再次朝我腹部踢来一脚,然后他挣脱工友之后,转身在地下抓了一把石子,可能见石头太小就丢掉,转到旁边想找东西继续袭击我,看找不到东西,而且工友在极力阻拦他,加上他可能是见我没有还手,他这时气也消了,事态就没有扩大下去。我当即打电话向总工程师汇报。他的暴行致使我左大腿皮肤擦伤,左腹部皮肤刮伤及内部软骨组织挫伤,呼吸有被压迫感,直腰和咳嗽时被踢处都很痛,做了B超X光,未能发现异常,就拿来正骨水涂被踢处。19日发觉胸闷和心跳快和累,去做心电图,发现心律不齐,就注射香丹注和门冬注射液。因为在国外的医疗机构是公司内部自设的,所以都不需要付钱,被踢处至今还有点痛,但又检查不出原因,都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因为是在国外,当时没有条件报警,向打人的队长索赔。我只能找到公司的最高领导总经理,总经理说队长打人不对,要按公司的管理制度处罚 。但事情是因我说话不注意引起,我也要挨处罚,我看病产生的误工费和医疗费要在我们两人当中从工资扣除。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在事件当中虽然是因为我说话不注意引起,但我没有先手,被打也没有还手,应该没有构成斗殴的事实,单位要扣我的钱合不合法?我在事件当中也要承担责任吗?打人的队长应不应该负全部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an(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09-11-29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