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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生二胎
晚婚晚育生二胎 结婚时没到法定年龄,生育了一个女孩。后来到了法定年龄,补办了结婚证。现怀了第二胎,请问这第二胎,属于晚婚晚育所生吗?在晚婚晚育的条例中,有一条是“只有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女方达二十八周岁的”。请问这个条例是怎么执行的?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123456……(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12-01 16:5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何律师
2011-12-14 16:30
不属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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