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离婚,有一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有一女儿,9岁
夫妻双方离婚,有一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有一女儿,9岁 夫妻双方离婚,有一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有一女儿,9岁。抚养权归原告(女方)。在民事调解书上写道:“双方将房屋赠予女儿,待女儿18岁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原告具有无偿居住权。”未注明被告的。请问被告(男方)现在对房屋的权利是否也具有居住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06-02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