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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纠纷

购房纠纷 2011年2月9号我在江苏丰县首付了一套房子,至2011.11月由于银行贷款的条件现在要求在支付全款的10%以及找当地担保人开证明,因我本人是山东人老婆是江苏丰县人。根据当地银行的要求夫妻双方在外地工作必须找担保人作证明。我夫妻俩没有找到担保人,开发商要求交10%的总房款(40万),否则扣违约金2万余元。现在家庭无法再支付10%的总房款未找到合适担保人。此房子已在房管局备案。请问我该怎样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赵宋佳(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1-11-2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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