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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答,,,非常不理解

求解答,,,非常不理解 我是一名存车处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由于对方逃跑拒接缴费,我和他人去阻拦。对方先出手与我们打架,在互打过程中双方均受伤。由于对方在脸部有伤痕,这样不 是 明显吗,事后公安机关是这样处理的,让我赔偿对方医药费。。。请问各位专家这方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p8414(河北)
提问时间:2011-11-29 05: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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