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求律师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请求律师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甲方:房东(单位)
乙方:第一承租人
丙方:本人
事件原由:乙方从房东那里承租店面,租期一年,要明年下半年到期。现欲转让店面。本人想转,转让费已商量好,转来后本人可以找房东重新签合同,也可以以现有合同交房租。但因为第一承租人和房东是朋友,店面又是单位的,故现有合同里,房东只以半价店租租给第一承租人,如果我和房东重新签合同,就得按原价租。
考虑到转让费已经很高,本人想先不新签合同,等明年生意做起来了,现有合同到期时再和房东重新签。
但请律师大哥帮忙:我要怎么和第一承租人前一个合同,明确:1.转让费给他后,店归我。2.明年续签时,签约优先权在于我,而不是在他。也就是怎么才能明确--他在把店转给我时,把签租那个店面的优先权也给我?万一明年他又想租了,他和房东又是朋友,到时又租去了,我又给了他好几万的转让费。。。。【求解,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M很美(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11-14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