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算是有过错方吗?
我算是有过错方吗? 我老公经常打我,今年元月份他再打我,我向他提出离婚,他不离,扬言说如果我要离婚的话就用流酸泼我。今年五月我上网认识了一男人,我跟他聊得来,他也很同情我,我经常打电话给他。有-次被我老公看见了,他把我打得耳膜穿孔,住院做了修补手术。我能告他伤害罪吗?他手上有我打电话的淸单,那算做出轨证据吗?我跟那个人只是聊天,沒有见过面。我算是有过错的一方吗?他经常出去嫖娼,但我沒有证据,92年他去嫖娼被派出所抓住,还罚款3仟元。96年到04年他在外地工作,常期跟-个女有爱昧关系,还带回老家去。他父亲来南宁告诉我的。在离婚时我能提岀他有过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y1105……(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11-28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