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急急急!

劳动纠纷,急急急! 我是福建泉州一家公司外派驻怀化的销售人员,自2010年9月5日到2011年11月20日十四个月工作期间,公司未予购买社保和签定劳动合同。我准备申请仲裁,以下几个问题需请教:
1,可否在工作当地(怀化)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2,可否申请十三个月双倍工资补偿和补买社保?
3,工资卡清单(包含工资,报销,奖金)是否足够做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不足,需提供哪方面的有力证据?
4,2500元底薪,但公司没有告知具体的组成明细,如工资,电话费,交通补贴,住宿补贴,餐补等分别多少。补偿时是按2500标准还是仅工资部分?如果仅工资部分会不会按当地(怀化)最底工资650补偿?因为公司可能说我的工资就是650。
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yg_07……(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1-11-27 16: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