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门诊手术事故

门诊手术事故 2010年8月底,我在江西丰城市的一家门诊做包皮环切手术,每天在门诊进行术后治疗,二十来天不见好转,反而阴茎进行腐烂,在我建议下,门诊医护人员陪同我到上海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阴茎大部分坏死,系属使用了微波理疗机烤伤所致,在第九人民医院做了四次手术。至今天拆线。最后结果是切除了部分阴茎。期间的所有的治疗费用都是门诊支付,大概10万元。现在我向门诊要求赔偿,所以向您咨询赔偿项目以及数目。详细点最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m5477(江西)
提问时间:2011-11-27 15: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