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遗弃家庭成员
关于离婚——遗弃家庭成员 您好!
现在我有一个很难过的现实需要面对,就是离婚。请大家帮帮我!先谢谢了!
我和妻子生了一孩子,2010年5月因为吵架,妻子赌气离家打工去了,家人劝其回家无效。在此过程中,只是前段时间打电话回家问问孩子情况,2011年3月回家一次,和孩子在一起呆了两天,但是没有和丈夫同房,然后又悄无声息的走了。在这段时间没有照顾孩子,没有尽到妻子,儿媳妇的义务。
请问:1、她得这种情况属于遗弃家庭成员吗(她的儿子)
2、属于是和丈夫分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谢谢你的爱(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11-27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