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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家庭成员 媳妇和我结婚一年多,今年6月份孩子出生,8月出因为和我吵了一架离家出走到现在,给他打电话也不接电话,给她父母打电话,他家父母意思让他女儿和我离婚,当时媳妇走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孩子现在又我照顾,请问这算遗弃家庭成员吗?如果是我该怎么办?
当时结婚是因为拆迁而接的婚,当时结婚是因为拆迁为了分房和分钱,结婚以后他们村上给我们分了桩子,盖房钱是我给拿钱盖的,不过施工方是有女方父母找的人,女方家现在让他女儿和我离婚,把盖房的钱给我让我去离婚。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xw719……(陕西)
提问时间:2011-10-24 23: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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