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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我现金交给我朋友保管(某种朋友)累计约有10多万,其中有部分是交给对方的现金,有部分是打到对方的卡上,还有部分是用我的储蓄卡替对方还信用卡,现在我想要讨回代为保管的钱财,请问我能起诉吗,法院会不会受理,还有对方对交给她的钱承认,但是说是这几年的补偿,请问我法院会判对方归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gq78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05-29 22: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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