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拖欠工资
公司拖欠工资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10个多月,2010年12月1号为该公司工作;2011年11月23日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当月27日该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可辞退并签字,口头答应工资会按期正常发放,按工资发放规定,工资应在2011年11月5日当天前发放;欠款约3900元左右(包含: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27日上班出勤的底薪工资,注:满月工资是3600元;其余工资是另外9月1日至9月30日当月公司总实收回来佣金的提成,约2%至5%不等),现在一直追讨没有结果。对方拖欠的理由是:本人于2011.4.14
介绍一位广州客户经公司成交买下一套物业,原因(遇银信贷政策收紧,客户且没有中山社保,难贷款),该案件其中客户合同中应付佣金共¥8000元(已付4000元);现公司咬住是本人跟开的单,需要收回钱余下佣金才能发放我的提成(整个中介行业都没有这种制度的),况且辞职书上已经写明交接给公司在职的人员跟进,副总经理也认可签名批准。现特找阁下帮忙解决~ 看到请速与我联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罗桂新(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1-11-26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