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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我于13年毕业回北京找工作。公司同意协助我办理“留学生落户北京”。但是需要进行1年的适用考察,第二年开始帮我办理。之后要我签了附加合同 - “落户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辞职”。没有提到如果辞职要缴纳违约金与否。 
我现在的工作内容和薪资,已经跟不上我的职业规划。我想要离职,可以吗?需要缴纳违约金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贺盖盖(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05-2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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