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问题咨询
交通事故问题咨询 周六,我开车在十字路口右转时车身左前与载人电动三轮车右后相撞,我的车速约为10-15KM/时,看到电动三轮车时立即刹车,他们的方向是从我车左前向右后抢道想插入非机动车道,据电动三轮车称其为直行,相撞后电动三轮车原地侧翻,两人摔在电动车倒向的那侧一米的位置,当时骑车人坐在地上,坐车人躺在地上,后两人坐在地上打电话叫来人,站起坐入车他们叫来的人的车,去他们指定的医院,在医院检查后两人均为软组织挫伤,检查及药费近800元均由我垫付。
到交警队后交警让双方自行协商,电动三轮车上的两人要求我赔偿每人1000元营养费,因为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对方两人没有什么问题,所以我感觉赔偿金额过高,与他们协商是否可以少些,对方态度强硬,坚称一分不能少,直接扭头就走,此时他们与交警没有见面,一直由他们叫来的人出面,我将协商未果的情况电话告诉了接办的交警。
周一,我到交警队处理此事,对方一直不露面,交警打电话也不来,最后仍由先前出面的那个人来,交警让我们再协商,我说每人给800元,结果对方直接就要到每人2000元,并说那两个当事人躺在床上不能动,又说其中一个脚腕肿了要上医院要住院等等,我感觉对方没诚意谈,没答应他的要求,那人又直接走掉了。我在交警队做了笔录,警官说车辆做了痕迹检测后可以取回,但是要交5000元押金,责任认定书10日内可以做出。
周三,我又到交警队,看见对方两个当事人在大厅内有说有笑,走路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两人在交警处做完笔录离开后。交警说对方骑车的人称头疼,要求我给他们每人赔偿1000元。可在发生车祸的当时,骑车人坐在地上,坐车人躺在地上,在我当时上前询问的时候骑车人说他是手先撑地,双腿膝盖处疼,诊断证明书上也写着双膝软组织挫伤。交警说该电动三轮车可能属于机动车辆但是不好介定。
我现在想向交警申请直接划分双方责任,但是有几个问题不太明确:
1、我会不会被划分为全责?
2、痕迹检测结束后我要取车是不是必须交5000元押金,如果交了,什么时候可以退给我?
3、是不是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我不交押金也可以取车?
4、事发后即送就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的效力有多大?(当时医生询问时,他们没有头晕、恶心、呕吐等现象,但现在又说头疼。)
5、假如骑车人真的头疼需要就医,这钱是不是还得由我垫付?
6、假如骑车人是想以头痛为由来要挟我,我该怎么办?
7、坐车人的赔偿也是由我一个人出吗?
8、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wyy05……(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09-11-18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