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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

关于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 本人于2010.12月进入某单位,于2011.9月离开公司。其间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于是我投诉至劳动局。现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前调解未果),今天仲裁员跟我讲,我很可能败诉。因为我在就职期间自己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了社会保险,公司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帮我缴纳不进社保,是这个原因导致的无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这个说法成立吗?

还有,说如果公司拒收仲裁通知书的话,叫我去交公告费,两次1500元。公司又没搬迁又不是找不到人,难道拒收通知书我就要去公告吗?想问一下拒收仲裁通知书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是否可以电话通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正昊(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1-2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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