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咨询工伤赔偿问题
咨询工伤赔偿问题 敬爱的律师您好:
我叫陈本龙,男,22岁,家是日照五莲的,现是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三学生,学校规定在大三这一学年学生是在校外实习,所以从学校安排的面试中,我去了青岛市黄岛保税区里的“青岛三巨电子部件有限公司”从事模具钳工实习工作。
在工作当中发生工伤,导致我左手食指离断剩下二分之一,没有关节
;中指关节处离断,短了一大节而且指关节融合,不能伸直,关节不能再活动。
现在已经出院,因为是实习生,所以我们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实习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我想请问您一下,我,学校,公司,三方在这里面的关系责任,
我还想请教您作为实习生的我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获得哪些相应的赔偿,以怎样的步骤去做?
谢谢
此致
敬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本龙(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1-11-22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