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想咨询一下下班回家遭遇车祸的工伤和交通肇事赔偿问题!谢谢
我想咨询一下下班回家遭遇车祸的工伤和交通肇事赔偿问题!谢谢 我在2010.7.17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对方醉酒驾驶没有年检的机动车没有交通强险.事故认定书他全部责任.致使左大腿骨折.现在加进口钢板固定.明年这个时候再去把钢板拿出来!目前在家休息.我是常熟市碧溪的1981年1月生的!
我想问的是:
(1.)肇事方应该赔偿我全部损失。损失有哪些部分组成!具体怎么样的!如果对方不赔偿我的损失(或者推三阻四目前就是这样.我目前在住院的费用是6万对方给了3万)我能有什么办法?
(2.)我在下班回家途中这个应该算是工伤吧?单位已经帮我报上去了.但是我目前在家行动不便也没有拿到什么报告!那工伤赔偿的话有哪些具体部分。假如我差不多康复以后和公司解除合同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具体有哪些?怎么计算的!
(3)公司帮我们员工买了一个补充商业保险这个能不能赔偿的.和工伤保险冲突吗?我听说医疗费只能报一次.其他部分可以多得的吗!
(4)我以上所说的是不是要等我全部治疗结束以后才可以报销的吗!但是目前我的经济不是太好能否先报一些?我目前还要定期去复查.平时要吃药生活费等等!
(5)我的摩托车行驶证已经过期这个和申报工伤有没有关系.
你能帮我计算一下我的工伤赔偿金额吗具体些!
(6)2010年7月1日以后,工伤职工按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3332元/月口径计算。(即苏州市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9984)本次调整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最新公布的2009年苏州市平均预期寿命为81.01岁。该指标来自苏州市卫生局。每年7月出版的《苏州统计年鉴》上有该资料。
7我2009.7.1到2010.6.30的单位上交社保基金的基数是2679元每月2010.7.1起为2988每月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FLAT……(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11-24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