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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一仿木栏杆承包合同,甲方是福州XX公司,工程地点在莆田,合同上签订的工程量是3000米

一仿木栏杆承包合同,甲方是福州XX公司,工程地点在莆田,合同上签订的工程量是3000米 一仿木栏杆承包合同,甲方是福州XX公司,工程地点在莆田,合同上签订的工程量是3000米,待我方按3000米的量备好模具、材料、设备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生产1000米,安装300米后甲方忽然提出工程不做了,并且迟迟不支付我方费用,请问我方该向莆田法院还是福州法院起诉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6-05-23 11: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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