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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关于继承单位补发的丧藏费和养老金问题

关于继承单位补发的丧藏费和养老金问题 丈夫去世了。丈夫原有一女儿,开有公司。妻子承担了所有丧藏费。现在丈夫单位要给妻子丧藏费、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丈夫的母亲已经拿走了本该妻子居住的房子(房子是老太太名字租赁的,但妻子是实际居住人),现在要求分割这笔数目不是很多的丧藏费、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
    请问:妻子,丈夫原女儿和丈夫的继子应该按什么比例分配?老太太有权参加分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潇湘娉婷(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11-2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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