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合同到期,无故解聘

合同到期,无故解聘 我2004年进入中电财下属的武汉华电金融培训中心工作从事保管员的工作,期间与公司多次签订用工合同,后来公司将甲方改成了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私营,工作内容都没变。2011年11月,三年合同到期,公司无故解聘,我在不懂法的情况下,签署了同意书,请问现在起诉要去公司赔偿,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fa……()
提问时间:2011-11-20 11: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