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下关于工伤赔偿的事,我父亲2015年8月在江门一家摩托车配件厂上班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要根据你实际的工资计算,本人是江门律师,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可委托本律师起诉争取合理的赔偿
你好,六级伤残一共可以赔偿6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再加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