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业主欠费,物业怎么办?
物业公司无权向新业主追讨物业费。因为新业主在2009.11之前并没有实际入住,并没有享受物业带来的服务,此款应由旧业主承担。
物业公司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原业主交纳相关物业
旧业主无权向新业主追讨欠费,因为他不是债务人,他也没享受物业在此时间提供的服务。 只能起诉旧业主,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是物业所在地,因为那是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