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种物业,我们业主作为个人,拿它怎么办?
这种物业,我们业主作为个人,拿它怎么办? 北京泛茂物业已违法下列约定:
1、根据所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之“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项目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现小区根本看不到所谓“秩序维护等专业化物业管理”。众所周知,现小区的东、西、南、北四个出口,除东、北出口白日尚存保安维护秩序外,西、南出口均洞开,无任何维护秩序的设施;对人员的进出,保安人员熟视无睹,任由进出。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六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根据《住户手册》“04小区设备设施”中“4.3 小区智能化系统”规定“为提高嘉州阳光苑(DBC)B区(二期)业主的生活品质,在嘉州阳光苑(DBC)B区(二期)内安装了电视监控、可视对讲、红外周界防范、宽带网络等小区智能化系统”。
直至入住1年有余,所谓的“红外周界防范、宽带网络”均未见安装使用。
(2)《住户手册》“06物业服务”中“6.1 物业服务”规定“每年公布一次物业公司收支账目”、“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总户数的70%”、“6.2 工程服务 跑水、停电维修保证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对此,更是无从谈起。对于小区的路面,动则跑坑挖沟、静则停水断电,从未见物业账目公示的情况。
(3)《住户手册》“06物业服务”中“6.3 安全防范服务”规定“治安防范管理:园区主要出入口24小时值守”、“红外周界防范系统主机、窗磁门磁系统主机24小时值守”。
敢问物业人员扪心自问,这两天做的如何?所谓的高科技防范设施在何处?启用的如何?有无开始运行的日程表?
(4)《住户手册》第二部分“装修管理说明”中“第三章 收费制度”规定“装修质量保证金在装修竣工备案后三个月经业主书面认同后退还”。
我知道的大多数业主少部分及时退还,大部分半年后(也就是超过规定3个月)退还,还有部分业主至今未退。并且可笑的是,装修押金大部分系业主自行垫付,在向你们索要自己的款项时居然要求提供申请书。那我们业主是否也可以理解成,你们在向我们索要物业费的时候,也必须提供申请书,以供业主家庭内部走付款审批流程后付款呢?
(5)《房屋使用说明书(住宅楼使用说明书)》中“02 小区的整体工程概况”约定“2.5 小区内设自行车库,供住户存放自行车”。
小区内未见设置自行车库,现大多数业主只能存放在楼道内,物业人员难道不知道吗?
(6)《房屋使用说明书(住宅楼使用说明书)》中“07 排水系统和中水系统使用注意事项”约定“7.5 中水系统…………”。
中水现在在哪儿?
(7))《房屋使用说明书(住宅楼使用说明书)》中“12 安防门禁系统”约定“单元门禁系统采用可视对讲系统对单元门进行控制。当访客按动被访户对应的按键…………”。
现在二期业主的单元门禁没有一个是可以使用的,不知物业作何感想?我们交钱买的房子一点保障都没有,闲杂人等随意可以进出楼内。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一旦出现业主家中被盗,你们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综上所述,对于物业的服务,我们其实跟一期的业主一样感到非常不满意。虽然我们家中已通燃气,但最起码的安全我们没有享受到。对于四面洞开的小区、敞开随意进入的单元楼、遍地狼藉开挖的道路、时不时停水断电的服务、游荡在小区内的保安、从未公示的物业账目等等劣迹,明确的告诉你们,在没有整改之前我们不会缴纳物业费的!!!!
拒绝交纳物业费,是业主仅有的权利。
另外,还发现的问题:二期的楼道墙上都是斑驳、门进没安装上,三蹦子园内乱串(撞到小孩怎么办,他们的素质从来不讲规则的)临时电卡里面的费用一直没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skqi……(北京)
提问时间:2009-02-12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