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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我是一个货车司机,2010年11月份,拉货从广州到江门,供货厂家安排一个员工跟本一同前往,车在台山发生爆胎翻车,那人受伤,锁骨骨折,全部医药费我付。今年4月他做了伤残评定,评定为10级,他是在没取出钢板的时期内做的,现在他到法院起诉我,要我陪10万多元,他是广州人,事故发生在江门台山,赔偿费是按事故发生地计算还是按人的户口所在地计算?还有他在治疗时间内做的伤残评定书,可否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ewi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1-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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