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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丧失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我会丧失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我以个人名义参加国土部门的出让土地招标,并成功竞得。但在办理出让合同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时,为便于建设开发,均以一房产开发公司名义办理。在没有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我已事实上进行了施工,并已建成部分商品房;由于与开发公司就挂靠费用等细节未达成一致,现开发公司要求我停工,并要收回土地使用权。
    我想问:1、建设用地使用权真的能被开发公司收回,我对开发公司只享有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债权?2、已建成的房屋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87-65……(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11-19 10: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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