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问题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可以起诉至法院。
具体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不能辞退你,但需每月支付工资
怀孕期间的确不能辞退员工,但是如果是合同到期的,可以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你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但不能要求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您好
1 如果单位违法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详情来电咨询。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如果企业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但是,在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因此,如果他们老板现在就终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综上,孕妇合同到期,公司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公司在你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延续劳动合同至三期终止,双倍工资是无法要求的。
单位这样做事不合法的,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是不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