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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恶意中伤我.

公司恶意中伤我. 由于公司长期高强度工作以及在工作中上司会出言侮辱.于2009年10月23日提出辞职.要求公司能在2009年11月10日前办理好我个人的离职手续.公司接到辞职报告后扣发了我2009年9月的部分工资.2009年10月23日至2009年11月11日期间,一直病假在家.而就在2009年11月11日公司突然在公司公告板上发布告示说我以下问题:1.侵占公司财物.2.无故旷工13天.3.离职前的提成和工资一概不予以支付.给予上述几点决定辞退我.并且保留上诉权利.现在对我精神造成了很大创伤.,明明是自诩乌有,请问我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upin……(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09-11-1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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