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父亲工作第一年签了劳动合同,然后后面三年未签定劳动合同,但还存在劳动关系,我们可以申请多少经济补尝。
父亲工作第一年签了劳动合同,然后后面三年未签定劳动合同,但还存在劳动关系,我们可以申请多少经济补尝。 父亲在用人单位工作四年了,只有第一年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交相应的社保,但从第二年开始至今一直连续三年未给签劳动合同,也同时没有享受其他员工的社保等福利,但仍存在劳动关系,现在因为一些有合同的员工可以拿到一次公司发放的福利金,父亲因此事和单位理论,而至不快,公司威胁父亲如果在找他们就把父亲辞退,由于父亲去劳动仲裁部门找人调节,后来公司求父亲把那三年的合同补签上,但父亲没有同意,然后又威胁父亲就签就让父亲和哥哥(哥哥也在其单位有合同)滚蛋。我们三年未签合同的至今天仍未签劳动合同且劳动关系仍存在期间,单位现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吗,需要向我们支付经济补尝吗?社保问题如何诠释。这些有些不明确还请各位律政人事给予解读和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ursle……(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1-11-17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