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要求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租车,结果车辆部件被盗,公司要求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怎么办?
公司要求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租车,结果车辆部件被盗,公司要求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怎么办? 李律师,你好!我与一家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适用期为两个月,现在还在适用期中。我的工作岗位是负责公司相关会议、会展等工作。前些天,公司市场部因工作需要,我被借调到市场部开车。因为公司车辆有限,公司要求我以个人名义到租车公司租用一辆小车。我每天的工作是负责给市场部的几位同事开车,一起进行市场调查,晚上把车开回家,第二天再从家出发,去接送他们跑市场。后来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停在小区门口的小车的零部件(ABS泵和行车电脑)被盗了,当时给租车公司打了电话,对方说这类事件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也报了警,警察也做了现场勘察,立了案。物业公司不管,因为他们没有收费。无奈之下,只好由租车公司安排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最后,修理费用核定为4000元。这件事,当时我也给公司部门经理汇报了,现在公司要求我承担4000元修理费,公司的理由是我没有把车停在收费的停车厂。请问我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若要求承担,比例应该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钢易科技(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1-16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