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公司要求孕妇签一份公司只承担办公室区域内的人身意外算做工伤的《备忘录》,请问我该怎么办?请赐教!谢谢
公司要求孕妇签一份公司只承担办公室区域内的人身意外算做工伤的《备忘录》,请问我该怎么办?请赐教!谢谢 公司要求孕妇签一份公司只承担办公室区域内的人身意外算做工伤的《备忘录》,请问我该怎么办?请赐教!谢谢!
公司与7个月孕妇的协商过程:先由副总劝我主动离职——接着是调动岗位,达不成共识不同意调动岗位——签一份公司只承担办公室区域内的人身意外算做工伤的《备忘录》。
2010年8月13日下午5:00-7:00,公司人事部主管ROSE和综合营销部部门主管刘总,两人找我谈话,首先是综合营销部部门主管刘总先说话,说既然不同意调动岗位,公司也不强迫你,但是我们部门的压力还是照样,不会因为你是孕妇就给你特别的关照,本来从2010年3月份开始,公司就只把1个银行网点分给我负责,说是对我孕期的特别照顾。【在我没有怀孕的时候,公司分了3-5个银行网点给我负责。】刘总接着说,既然不同意调动的话,就要再把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3-4个网点分给我,要我每天坚持跑网点,会很累,希望我有心理准备。我表示,别人可以做到的,我也可以做到。
接下来就是人事部主管ROSE说话了,拿了一份标题为《备忘录》的一式两份的盖有公司公章的备忘录,大致内容是:公司本来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站在我的角度着想,在原薪资不变的情况下调我去客户前台,我不同意,所以,公司以后只承担我在公司办公室区域内的人身伤害算工伤,除此以外,离开办公室区域的地方,我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全都与公司无关,都不算做工伤,要我签名。【备注:其实银行保险的客户经理,不是每天在办公室办公的,是每天要往返银行和公司,每天守在银行的,因此公司故意逃避责任。】我首先申明了:首先我不是不同意调动岗位,只要公司答应给我写书面的协议:答应原薪资和原职位不变,与合同同一时间到期,我愿意调往公司的任何部门任何岗位,但是公司就是不同意写出书面的协议,只是口头答应。
人事部主管ROSE回答说,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协商好,所以公司不打算调你去客户前台了,让我继续在本部门工作,但是需要我签写这份“备忘录”。我说要先咨询一下我的律师,我现在暂时拒绝签写任何文件。人事部主管ROSE还说要签,一定要签字,为了表示她的工作传达到位,说这也是她的工作,要我理解,让我写上拒绝签收。我也不同意写:拒绝签收。最后人事部主管ROSE说要把这个谈话的场面拍照下来作为证据,我说可以,但是请给我一份备忘录的原件,人事部主管ROSE又不同意给我了,甚至复印件都不同意给,说是公司的内部文件,不得外传。最后没达成一致,就说下周一再谈吧。
以上就是我与公司劳务纠纷的主要情况,自2010年7月21日至8月13日,公司与我进行交涉的过程中,公司有总经理(阎总)、副总经理(王总)、人事主管(ROSE)、综合营销部主管(刘总)和客户服务部主管(吴总)单独或共同(两个人)与我谈话,并且每次谈话都在全体员工下班离开公司后,在公司会议室闭门交谈,谈话时间都长达两小时左右,严重影响了本人的正常休息和胎儿的健康发育。
备注:
1,以上的每次谈话,我都有用手机录音,包括一些公司发的相关文件,我都有保留,希望可以作为以后仲裁或者走法律程序的时候,作为全面证据。
2,公司自从8月4日收走了我的银行网点后,就一直没有给我安排工作,已经没有事干9天了,也是和公司在冷战阶段。我该怎么办呢?我应该接下来做什么准备?请赐教!!谢谢!!!
3,假如公司辞退我的话,我可以委托您打官司,我大约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呢?
4,我这个案子胜诉的机会有多大?请问您大约需要收取多少律师代理费用呢?谢谢!!
5,我需不需要先去天河区劳动局先备份一份材料呢?好以后作为案件的证据,我已经把我准备的一份给劳动局的材料发了一份到你的邮箱里面,请查收,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广州刘女士(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8-14 14:20